商标注册张家港之后需要注意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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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张家港之后需要注意什么

在张家港商标注册张家港后,如果商标使用不当,极有可能使商标无效或被他人使用,从而使在张家港注册的商标失效。所以商标注册张家港后,还要对商标进行合法合理的使用。

张家港商标注册张家港之后需要注意什么

一、注意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及恰当的宣传。

根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,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,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品,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。

也就是,如果商标在注册后,并且没有被使用,其他的人可以申请撤销,使其他的人能够得到该商标及其权利。

二、当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时,应及时对企业的商标信息进行变更

第49条规定,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予以撤销。

三、必须对别人提出的商标争议申请作出积极回应。

依照《商标法》的规定,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张家港商标注册后,都允许他人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,如果对注册商标有异议,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或者请求宣告商标无效。

并且,商标委员会将在一定时间内向商标注册当事人发出通知,限期进行答辩。当事各方应注意不能对答辩通知置若罔闻,商标评审委员会仅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定,如果商标所有人不进行答辩,则该商标可能因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对方陈述基础上做出了无效裁定。

四、对于即将到期的商标,及时提出商标续展申请。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40条的规定,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逾期不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一次更新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,从商标的前一次更新有效期届满之日计算。逾期不办理续展手续的,将予以注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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